台灣的民眾很喜歡出國旅遊,許多人常常會趁著旅遊之際,順便購買國外著名的藥品,甚至是屬於醫療器材的隱形眼鏡來使用,有的人還喜歡把這些商品當作伴手禮饋贈親友,桃園市衛生局科長張敬崴就提醒民眾,台灣對於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是有數量的規範,涵蓋了西藥、中藥材、中藥製劑或是隱型眼鏡等醫療器材,否則將可依相關規定辦理退運、放棄、沒入貨物並得罰鍰。
此外,桃園市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千萬不要將出國自行帶回的藥物,在網路或其他通路進行販賣,否則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
桃園市衛生局指出,許多國外的藥品品質沒有經過政府把關,也沒有相關中文標示,民眾擅自購買服用,有可能對身體造成傷害。因此建議國人,如果使用後出現身體不適,應該要儘速就醫或洽詢專業醫藥人員,以確保自身用藥安全。
( FM96.7 環宇電台 / 記者 吳睿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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