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即將來臨,為因應年節期間搭乘需求增加,桃園市政府公告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成收費措施。桃園市計程車於春節期間,除依原訂運價收費外,每趟次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則每趟次加收100元,相關加成將依規定透過計費錶計入,確保收費透明。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桃園市計程車現行基本運價為1,250公尺新臺幣90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當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時,延滯計時每累計80秒加收5元,至於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得依規定加收15%停留服務費,起程收費為105元,續程收費(每200公尺5元)加收15%,延滯計時亦為每80秒加收5元。
交通局指出,今年春節連續假期計程車加成運價實施期間,自115年2月13日(五)0時起至115年2月22日(日)24時止,共計10日。實施期間內,桃園市計程車比照往年規定,每趟次加收50元;桃園國際機場排班計程車每趟次加收100元。計程車駕駛人須依計費錶功能選取春節加成模式,並依計費錶顯示金額向乘客收費。
交通局進一步說明,若民眾搭車時間跨至春節加成運價時段,收費標準一律以上車時間為準,例如,上車時間為2月12日23時30分、下車時間為2月13日凌晨1時,仍應依原價收費,不得加收春節加成費用。
交通局也提醒,民眾若遇駕駛任意喊價、超收車資或拒載等違規情形,請記下車牌號碼、發生時間、地點或保留乘車收據等相關資料,向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999市民諮詢服務專線,或警察機關(03-3325368)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依違反《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舉發。
交通局呼籲,春節期間拜年與應酬活動頻繁,民眾可多加利用計程車作為交通工具,避免酒後駕車,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同時也請乘客於年節期間多給予計程車駕駛朋友支持與鼓勵,讓大家一同度過平安、快樂的農曆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