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地產
公共建築3樓以下5樓以上須增設防火安全梯
2011/11/21
營建署最近釋出一項新法案即規定公共建物在三層以上五層以下,至少要有一座防火安全梯。此一法令是緣於前年台北市白雪旅舍的一場大火而起因此有人稱之為「白雪條款」。
建築物附設防火安全梯原只規定在六樓以上的建物,且安全梯需有完整獨立梯間、防火牆、門、天花板等隔絕火煙設備。此次祭出的三層以上五樓以下即須附設有安全梯在實務的執行上恐怕會有困難,所以營建署指稱會有替代方案,即可以在樓梯的牆壁及出入口裝設防火牆及門窗。
「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修正條文下月呈報內政部法規會審議,預計三個月內公告施行;該條文所指的建物以公眾使用為主例如旅館,自宅、農舍都排除在外。
建築業者認為,五層樓的建物若要有獨立梯間的安全梯,則會增加公共設施空間,例如賣場,做生意的面積就會稍減,而目前五層樓以下的建物,多在中南部、都會區市郊、鄉下。
FM96.7環宇電台
建築物附設防火安全梯原只規定在六樓以上的建物,且安全梯需有完整獨立梯間、防火牆、門、天花板等隔絕火煙設備。此次祭出的三層以上五樓以下即須附設有安全梯在實務的執行上恐怕會有困難,所以營建署指稱會有替代方案,即可以在樓梯的牆壁及出入口裝設防火牆及門窗。
「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修正條文下月呈報內政部法規會審議,預計三個月內公告施行;該條文所指的建物以公眾使用為主例如旅館,自宅、農舍都排除在外。
建築業者認為,五層樓的建物若要有獨立梯間的安全梯,則會增加公共設施空間,例如賣場,做生意的面積就會稍減,而目前五層樓以下的建物,多在中南部、都會區市郊、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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