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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起啟動聯合稽查禁足買賣活禽
2013/05/16 · 記者 梁瑞齡
為遏止H7N9禽流感疫情,行政院衛生署配合農業委員會102年5月14日農防字第1021505025號同步公告, 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供食用之雞、鴨及鵝之活體的陳列、展示及買賣之場所及人員限制,以支撐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
5月17日起於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本市即啟動聯合稽查,有無違法屠宰、陳列、展示及買賣家禽活體之情事。違法屠宰:依據畜牧法,處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違法陳列、展示及買賣: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有環境汙染之虞: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5月17日起,傳統市場內不得陳列、展示及買賣供食用之雞、鴨及鵝之活體,如市場管理員於傳統市場內外,發現攤商違法陳列、展示及買賣供食用之雞、鴨及鵝之活體,立即通報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與產發處農林科,衛生單位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如民眾於傳統市場內發現上開違法情事,亦可直接通報疾病管制科與產發處農林科處理。農林科通報專線:5234853、防疫專線:5737990、環保局專線:0800066666或陳情專線5368920轉150,請民眾多加利用。
衛生局再次呼籲,自本(102)年5月17日起,將全面禁止市場活禽宰殺及販售,請業者與民眾務必支持與配合政府政策,以避免H7N9流感對民眾健康造成之威脅。另國人前往中國大陸H7N9流感疫情流行地區,應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的衛生習慣,勿任意碰觸與餵食鳥禽,勿前往有活禽交易之傳統市場及環境,食用禽肉及蛋類務必煮熟;返國後,如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請立即戴口罩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民眾如有疑問或需求,請參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新竹市衛生局網站或撥打免付費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新竹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防疫專線:03-5737990。
5月17日起於H7N9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本市即啟動聯合稽查,有無違法屠宰、陳列、展示及買賣家禽活體之情事。違法屠宰:依據畜牧法,處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違法陳列、展示及買賣: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有環境汙染之虞: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5月17日起,傳統市場內不得陳列、展示及買賣供食用之雞、鴨及鵝之活體,如市場管理員於傳統市場內外,發現攤商違法陳列、展示及買賣供食用之雞、鴨及鵝之活體,立即通報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與產發處農林科,衛生單位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如民眾於傳統市場內發現上開違法情事,亦可直接通報疾病管制科與產發處農林科處理。農林科通報專線:5234853、防疫專線:5737990、環保局專線:0800066666或陳情專線5368920轉150,請民眾多加利用。
衛生局再次呼籲,自本(102)年5月17日起,將全面禁止市場活禽宰殺及販售,請業者與民眾務必支持與配合政府政策,以避免H7N9流感對民眾健康造成之威脅。另國人前往中國大陸H7N9流感疫情流行地區,應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的衛生習慣,勿任意碰觸與餵食鳥禽,勿前往有活禽交易之傳統市場及環境,食用禽肉及蛋類務必煮熟;返國後,如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請立即戴口罩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民眾如有疑問或需求,請參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新竹市衛生局網站或撥打免付費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新竹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防疫專線:03-5737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