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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第一個公辦都更案公告招商
2013/10/02 · 記者 梁瑞齡
新竹市火車站後站都更案為政府20處優先推動更新計畫及六大指標領航的旗艦計畫之一,係配合新竹市鐵公路轉運站及前後站地區都市環境發展需求,研擬新竹火車站地區土地整體開發再利用計畫,即日起公告引進民間投資開發,並藉由公開評選徵求都市更新實施者。「新竹火車站後站地區都市更新事業」(第一期更新單元)都市更新實施者案自 102 年 10 月 02 日起正式公告招商(等標期共50天),歡迎有興趣之企業廠商踴躍參與。
此更新事業案採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審定暫不公告,由新竹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經公開評選程序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實施或變更本更新事業案。冀望藉由實施者依都市更新程序辦理本更新事業案,保障全區公、私有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權利關係人等權利,優先完成全區土地平面交換分合作業及第一期更新單元建物興建(產品定位為住宅及店面),以期後續公有土地能完整開發利用。
此案更新單元位於「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西南側,地處新竹市火車站後站地區,全區包括三個更新單元(F1-1、F1-2、F2)及毗鄰商二部分土地,更新單元區位東北鄰東大路,西南臨東南街,西北銜接新竹後火車站,南側為南大路所包含之範圍。市政府將以城市總合體概念納入,形塑此區域為新竹市重要發展地區。竭誠歡迎有投資興趣及意願之企業共同參與,相關招商文件資訊,請至下列網站自行下載。
u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https://urban.hccg.gov.tw)
u 新竹市政府都市更新服務網(https://urban.hccg.gov.tw/Internet/sub_4/index.aspx)
此更新事業案採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審定暫不公告,由新竹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經公開評選程序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實施或變更本更新事業案。冀望藉由實施者依都市更新程序辦理本更新事業案,保障全區公、私有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權利關係人等權利,優先完成全區土地平面交換分合作業及第一期更新單元建物興建(產品定位為住宅及店面),以期後續公有土地能完整開發利用。
此案更新單元位於「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西南側,地處新竹市火車站後站地區,全區包括三個更新單元(F1-1、F1-2、F2)及毗鄰商二部分土地,更新單元區位東北鄰東大路,西南臨東南街,西北銜接新竹後火車站,南側為南大路所包含之範圍。市政府將以城市總合體概念納入,形塑此區域為新竹市重要發展地區。竭誠歡迎有投資興趣及意願之企業共同參與,相關招商文件資訊,請至下列網站自行下載。
u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處(https://urban.hccg.gov.tw)
u 新竹市政府都市更新服務網(https://urban.hccg.gov.tw/Internet/sub_4/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