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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繳納房屋稅 多元管道任你選
2014/04/29 · 記者 姚惠茹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本縣103年房屋稅繳款書(包含轉帳納稅通知)業於4月25日全部寄發完成。
稅捐局表示103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繳納期限截止日因適逢週休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順延至同年6月3日止,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可選擇下列方式繳納房屋稅: 1.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處(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繳納。2.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轉帳繳稅,以上除信用卡繳稅需視發卡銀行而定外,其餘均免手續費。3.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之案件,可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4家便利商店繳納,亦免收取手續費。納稅義務人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繳納稅款者 ,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03年6月5日24時前繳納,惟103年6月4日至103年6月5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計滯納金。
稅捐局提醒您,如在開徵期間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不慎遺失,請就近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該局房屋稅科、納稅服務科全功能櫃台或竹東分局申請補發。另提醒納稅義務人,未在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每逾2日將加徵1%的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洽詢。
稅捐局表示103年房屋稅繳納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繳納期限截止日因適逢週休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順延至同年6月3日止,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可選擇下列方式繳納房屋稅: 1.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處(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繳納。2.利用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轉帳繳稅,以上除信用卡繳稅需視發卡銀行而定外,其餘均免手續費。3.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之案件,可持繳款書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4家便利商店繳納,亦免收取手續費。納稅義務人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繳納稅款者 ,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03年6月5日24時前繳納,惟103年6月4日至103年6月5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計滯納金。
稅捐局提醒您,如在開徵期間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不慎遺失,請就近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該局房屋稅科、納稅服務科全功能櫃台或竹東分局申請補發。另提醒納稅義務人,未在繳納期限內繳納稅款,每逾2日將加徵1%的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除加徵15﹪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6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