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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豪宅條件 在台北市有3600多戶

2014/12/24

房地產市場上流行語的豪宅,在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定義中叫「高級住宅」,以戶為單位,房地總價在八千萬元以上,且總面積要達八十坪以上,或每坪單價一百萬元以上;其他縣市的豪宅總價則略低。

要構成豪宅,還得符合八大特徵,包括獨棟、外觀豪華、地段絕佳、景觀甚好、每層戶少、保全嚴密、管理周全,而且戶戶都有車位。豪宅用途必須是住宅,因此不包括商業大樓,豪宅群聚的陽明山獨棟別墅,也不在北市府定義的豪宅之列。
北市目前符合「高級住宅」定義的豪宅有3600多戶,這些豪宅也是被加重課稅的對象,在路段率加成計算的情況下,要繳交的房屋稅至少比同路段率房屋多一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