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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2/1起執法
2012/01/30 · 記者 梁瑞齡
立法院在去年4月22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的規定,小型車行駛於一般道路或高速公路、快速公路上,後座乘客也應依規定繫安全帶。
新竹市警察局局長張永仰說,過去後座未繫安全帶造成乘客嚴重受傷的交通意外時有所聞,最常被引用的就是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小鈴在輔選途中的意外事故,後來國父孫女孫穗芬也發生類似意外,更突顯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的必要性。
警方表示, 2/1起後座乘客如果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在一般道路上處駕駛人新台幣1,500元;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外計程車乘客如果不配合繫安全帶,警方也會依規定舉發乘客。此外,警方也強調,駕駛人趁著等紅綠燈的時間打電話、收發簡訊、或上網也是違規行為,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也將是取締的項目,請駕駛人注意。
新竹市警察局局長張永仰說,過去後座未繫安全帶造成乘客嚴重受傷的交通意外時有所聞,最常被引用的就是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小鈴在輔選途中的意外事故,後來國父孫女孫穗芬也發生類似意外,更突顯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的必要性。
警方表示, 2/1起後座乘客如果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在一般道路上處駕駛人新台幣1,500元;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另外計程車乘客如果不配合繫安全帶,警方也會依規定舉發乘客。此外,警方也強調,駕駛人趁著等紅綠燈的時間打電話、收發簡訊、或上網也是違規行為,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也將是取締的項目,請駕駛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