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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性平工作申訴案 懷孕歧視占首位
2012/02/07 · 記者 吳睿騏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分析,100年度性別工作平等申訴案件,總計受理33件,其中招募性別歧視占了4件、職場性騷擾7件、懷孕歧視則有22件,其中以懷孕歧視案件為最多,桃園縣政府勞資局局長簡秀蓮表示,有些公司在得知員工懷孕後,為了規避產假期間薪資,常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員工,導致員工權益受損而向桃園縣政府提起申訴。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之1的規定,雇主有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桃園縣也處罰了3家事業單位新台幣40萬元罰鍰,勞動及人力資源局也呼籲婦女勞工,如果有遭受不平等或差別待遇,可向桃園縣政府提起申訴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照顧自己的福利與權益。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之1的規定,雇主有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桃園縣也處罰了3家事業單位新台幣40萬元罰鍰,勞動及人力資源局也呼籲婦女勞工,如果有遭受不平等或差別待遇,可向桃園縣政府提起申訴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照顧自己的福利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