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產業
台灣和美國專利法最新修法研討會
2012/02/22 · 記者 姚惠茹
台灣和美國的專利法都在去年有大幅度的變革,為了讓台灣的企業智財或專利專業人士更加了解修法內容,理律法律事務所和自強基金會今天在台北、新竹、高雄舉辦三場「台灣和美國專利法最新修法研討會」,探討台灣和美國的修法內容,協助企業研擬合宜策略方案,維護企業專利權益與競爭力。
為促進產業創新研發暨健全專利審查機制,並使專利制度與國際接軌,強化專利權保護,台灣專利法於2011年11月29日已完成修法,而修法幅度堪稱為歷年之最,將使我國專利制度產生重大變革。修正內容主要涵蓋強制授權規定、專利權人權益保障、擴大設計專利保護,專利侵權規定修正等;而美國發明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 H.R.1249法案),則已於2011年9月16日通過,將正式納入專利法,修法內容主要包括先申請原則、優先審查、專利核准後的無效程序及未揭露最佳模式的法律效果變革等,且為美國自1952年以來最大規模專利制度修法,將大幅改變美國專利審查的方式。
隨著知識經濟崛起,無形智慧財產已取代傳統資產,成為企業的重要資源與競爭利器,為此,理律法律事務所與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特別於台北、高雄、新竹共舉辦三場次「台灣及美國專利法最新修法研討會」,每場活動都受到熱烈的迴響與吸引眾多企業專利法務人士參與,闡述未來國際企業視野與國際智財趨勢,分享其獨到精闢的法律與企業經營洞見,全場近200位之企業智財或專利專業人士的熱烈參與,透過研討與交流時間,探討台灣及美國之修法內容,協助企業及早因應修法變革,研擬合宜策略方案,以提升維護企業專利權益與競爭力。
為促進產業創新研發暨健全專利審查機制,並使專利制度與國際接軌,強化專利權保護,台灣專利法於2011年11月29日已完成修法,而修法幅度堪稱為歷年之最,將使我國專利制度產生重大變革。修正內容主要涵蓋強制授權規定、專利權人權益保障、擴大設計專利保護,專利侵權規定修正等;而美國發明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 H.R.1249法案),則已於2011年9月16日通過,將正式納入專利法,修法內容主要包括先申請原則、優先審查、專利核准後的無效程序及未揭露最佳模式的法律效果變革等,且為美國自1952年以來最大規模專利制度修法,將大幅改變美國專利審查的方式。
隨著知識經濟崛起,無形智慧財產已取代傳統資產,成為企業的重要資源與競爭利器,為此,理律法律事務所與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特別於台北、高雄、新竹共舉辦三場次「台灣及美國專利法最新修法研討會」,每場活動都受到熱烈的迴響與吸引眾多企業專利法務人士參與,闡述未來國際企業視野與國際智財趨勢,分享其獨到精闢的法律與企業經營洞見,全場近200位之企業智財或專利專業人士的熱烈參與,透過研討與交流時間,探討台灣及美國之修法內容,協助企業及早因應修法變革,研擬合宜策略方案,以提升維護企業專利權益與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