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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陂塘法規不完善 光電計畫暫緩
2017/11/01 · 記者 李峻愷

「光電陂塘」計畫,並且設置一處示範光電陂塘,不過,桃園市長鄭文燦發現法規不完備,必須在法制完備之下才會推動,所以水利會跟光電廠商簽約的17口陂塘,申請的容許使用,將暫時停止核發許可。
鄭文燦提到光電陂塘,法規不完備包括景觀規畫、生態保育、地方共生方案,在沒有疑虞下,才能推動,鄭文燦說經濟部能源局、農委會水利處應制訂辦法,甚至應該做政策環評,讓光電陂塘法制完備,民眾沒有疑虞才能推動
。
有關桃園及石門農田水利會陸續與光電廠商簽約17口陂塘,陸續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容許使用,市府決定暫緩核發容許使用,鄭文燦市長表示暫時停止發給許可,等中央法令頒訂之後,根據新的法令,讓地方審查權完備,才會發給許可。
另外,鄭文燦也說,石門水庫、頭寮大池、後慈湖、龍潭大池不會設置光電陂塘,已經發展成為生態公園青塘園、八德陂塘公園也不會設置。
鄭文燦提到光電陂塘,法規不完備包括景觀規畫、生態保育、地方共生方案,在沒有疑虞下,才能推動,鄭文燦說經濟部能源局、農委會水利處應制訂辦法,甚至應該做政策環評,讓光電陂塘法制完備,民眾沒有疑虞才能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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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桃園及石門農田水利會陸續與光電廠商簽約17口陂塘,陸續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容許使用,市府決定暫緩核發容許使用,鄭文燦市長表示暫時停止發給許可,等中央法令頒訂之後,根據新的法令,讓地方審查權完備,才會發給許可。
另外,鄭文燦也說,石門水庫、頭寮大池、後慈湖、龍潭大池不會設置光電陂塘,已經發展成為生態公園青塘園、八德陂塘公園也不會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