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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環境用藥查核 呼籲民眾堅守「3不原則」
2019/05/16 · 記者 李峻愷

為了保障消費者選用合法安全有效的環境用藥,行政院環保署每年訂定「環境用藥查核計畫」函請各地方政府環保局執行,環保署統計,107年環保機關查核環境用藥廣告、標示、偽藥及抽驗有效成分含量共計4萬0,166件,合格率99%。其中,環境用藥廣告1萬1,224件,違法網路廣告139件,共處分了407萬元。
大多數是民眾無照在電商通路平臺廣告販售日本進口的防蚊掛片,總共查核2萬8,719件,不合格計283件,抽驗192件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4件;查獲未經查驗登記偽造環境用藥31件,其中8件經檢驗含有環保署公告禁止含有成分,且為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的持久性有機污染化學物質「滅蟻樂」;不合格商品均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改善。
環保署化學局也提醒民眾,網路購物或拍賣相當便利,許多民眾除了透過電商通路平臺消費,也會透過該類平臺廣告販賣國外進口防蚊掛片或防蚊液,但是這類環境用藥廣告只能由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照的業者刊登,違反者將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環保署化學局呼籲,對於環境用藥廣告,請民眾堅守「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販售;「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環署衛製」、「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的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
大多數是民眾無照在電商通路平臺廣告販售日本進口的防蚊掛片,總共查核2萬8,719件,不合格計283件,抽驗192件環境用藥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4件;查獲未經查驗登記偽造環境用藥31件,其中8件經檢驗含有環保署公告禁止含有成分,且為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的持久性有機污染化學物質「滅蟻樂」;不合格商品均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限期下架改善。
環保署化學局也提醒民眾,網路購物或拍賣相當便利,許多民眾除了透過電商通路平臺消費,也會透過該類平臺廣告販賣國外進口防蚊掛片或防蚊液,但是這類環境用藥廣告只能由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照的業者刊登,違反者將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環保署化學局呼籲,對於環境用藥廣告,請民眾堅守「3不原則」,「不刊登」,無照不上網廣告販售;「不亂買」,不買來路不明且無環保署核准「環署衛製」、「環署衛輸」或「環衛藥防蟲」等字號的環境用藥;「不推薦」,不在網路廣告宣稱環境用藥殺蟲或防蟲等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