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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2050淨零排放及能源轉型政策,桃園市政府配合經濟部能源署推動「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擴大私有建築屋頂太陽光電補助範圍。自115年6月22日起,除持續鼓勵新設太陽光電系統外,也將既有案場「汰舊換新」及「自發自用」納入補助對象,透過多元獎勵措施,提升私有建築屋頂能源利用效率。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本次補助對象為桃園市轄內頂層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申請案件須於114年1月1日以後取得設備登記或全數更換同意備查文件。一般新設或汰舊換新案件,每瓩補助新臺幣3,000元,單棟最高補助30萬元。
此外,若採「自發自用」模式,並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ATS),每瓩補助提高至新臺幣2萬元,單棟最高補助可達200萬元,鼓勵民眾提升綠電自用比例,強化建築自主供電能力。
經發局指出,本次補助計畫除落實經濟部「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外,也有助於提升桃園整體能源韌性。透過推動自發自用及加裝ATS設備,可強化區域微電網韌性及緊急供電能力,讓再生能源更有效運用於日常用電管理。
「115及116年度桃園市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補助計畫」已於115年6月22日公告,受理申請至116年10月31日止,或經費用罄提前截止。市府表示,未來將持續透過完善輔導機制及補助措施,鼓勵更多市民投入綠能建置,提高再生能源布建率,朝2050淨零排放目標穩健邁進。
( FM96.7 環宇電台 / 記者 李峻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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