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關鍵字:房地合一課稅
2014/04/22 · 2014年04月22日 08:00~08:10 · 來賓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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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課稅
目前台灣不動產課稅制度,採取房、地分離,未來若採房地合一課稅,就會趨近於實價課稅,未來出售房產者,稅負可能加重。
房地合一課稅是指房屋及土地,以合併後的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按實際獲利課徵所得稅。
我國目前採取房、地分離的課徵制度,對不動產在持有或買賣階段課稅,多數是以政府公告價格課徵,因偏離市價水準,無法真實反映稅負。
現行房地分離課稅,也促使不動產形成「一地三價」現象,包括房屋稅、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須分別依據政府公告的評定現值、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課稅。三種價格均非實價,占市價比重最低者二成、最高可達八成。
「房地合一」的用意,即在使房產買賣能夠劃一屬於增值利益部分的課稅方式,取代目前土地交易利得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的交易利得按實價課徵所得稅的雙軌制,進而達到不動產交易利得實價課的目的。
房地合一課稅是指房屋及土地,以合併後的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按實際獲利課徵所得稅。
我國目前採取房、地分離的課徵制度,對不動產在持有或買賣階段課稅,多數是以政府公告價格課徵,因偏離市價水準,無法真實反映稅負。
現行房地分離課稅,也促使不動產形成「一地三價」現象,包括房屋稅、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須分別依據政府公告的評定現值、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課稅。三種價格均非實價,占市價比重最低者二成、最高可達八成。
「房地合一」的用意,即在使房產買賣能夠劃一屬於增值利益部分的課稅方式,取代目前土地交易利得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的交易利得按實價課徵所得稅的雙軌制,進而達到不動產交易利得實價課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