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交響曲:行車安全,後座應繫安全帶
2013/06/03 · 2013年06月03日 17:00 - 17:10 · 03:00 · 來賓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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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安全,後座應繫安全帶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有關「小型車後座乘客須繫上安全帶」的規定,已於101 年 2 月 1 日起對違反規定者開罰. 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 1500 元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同時依據研究結果—交通事故中人彈出車外的死亡機率為卡在車內死亡的 25 倍。而且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而衝撞前座,將使前座有繫安全帶之駕駛或乘客增加 5 倍的死亡機率的死亡機會。
